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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18-03-27)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入职、入户等手续办理中需提供的证明之一,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教育组(以下简称教育组)负责为领区内31所高校毕业的中国留学人员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条件

1、毕(结)业学校属于曼彻斯特领区(点击查阅学校名单);

2、持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国全日制高等院校攻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位的中国留学生;
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 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的中国研究人员;

持工作许可签证(WORK PERMIT),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的中国研究人员。

3、在英国停留时间满6个月;

4、在教育组“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且满30天;

5、已取得毕业证书或校方证明信;

6、毕业后两年以内。

二、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贴有申办人照片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电子版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的留学人员,请点击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其他留学人员请点击进入“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http://srs.moe.edu.cn

填表说明:

(1)抵英日期:按照护照签证页上入境英国时的印章显示日期填写。

(2)入学日期:填写所申办学位(或学业)的入学日期(应晚于抵英日期)

(3)毕(结)业日期:按照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信)上所显示的日期填写。

(4)拟回国日期:所申办学位(或学业)结束回国的机票订单日期。

(5)如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两个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但不包括语言课程),教育组仅对在我领区所获得的最后学位或学业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表中的“备注”栏中说明,所填“备注”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

2、由本人签署的“同意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教育组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点击进入模板)扫描件。列入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单的留学人员无需提供此信;

3、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学位证书扫描件(列入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单的留学人员无需提供此信);

(2)学位证书待发放者或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在英学校证明信扫描件,内容包括: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或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校方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护照身份页及英国签证页扫描件;

5、BRP卡正反面扫描件(若签证期限已覆盖留学期限,则无需提供);

6、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回国机票订单扫描件;

7、带有条形码的回邮信息页电子版;

(1)邮寄至中国境内,点击进入http://cnukparcel.com/about.aspx?id=11032

(2)邮寄至英国境内,点击进入http://www.rushhelp.co.uk/directory/post_service/

按照系统提示办理

注意事项

(1)申办材料一经审核通过,其信息将被系统锁定,不能再做任何修改。

(2)因留学人员本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一切后果自负。

(3)已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确需更改信息,须本人提供更改依据,教育组核实后在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手工修改,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的递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一律以邮件方式发至教育组邮箱huiguozm@consulateman.org,具体步骤如下:

1、认真核对申办材料是否齐全,核实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是否正确。

2、所有申办材料均以PDF方式保存。

回邮信息页单独存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护照号”;

其他所有申办材料都存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校+姓名+护照号”;

将以上两个文档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不得存在服务器上),文件控制在5M以下。

3、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校+姓名+护照号”。

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的审理

1、教育组收到申办材料后,在20至4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布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

2、申办者通过登录“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3、系统显示申办材料不齐全时,请按要求补齐材料后将所有材料重新发至教育组邮箱,再次进入审理流程。

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回邮及查询

1、回邮至中国境内:

请登录以下链接提交回邮信息并支付邮资http://cnukparcel.com/about.aspx?id=11032

查询方式一:登录中英物流网站首页http://www.cnukparcel.com,在右侧快件追踪处输入以字母YB开头的运单号查询。

查询方式二:登录顺丰速运官网http://www.sf-express.com,输入以数字6开头的快递单号并点击“马上查单”,进行安全验证后即可查询。若未出现查询结果,请按安全验证方法再次(或多次)刷新查询页面。

2、回邮至英国境内:

请登录以下链接提交回邮信息、支付邮资以及查询回邮办理状态http://www.rushhelp.co.uk/directory/post_service/

3、注意事项:

(1)邮寄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均须咨询所选快递公司。

(3)经核实,由于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回邮邮件的丢失,快递公司负责免费再次邮寄。

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简化办理

1、简化办理范围

目前,领区内有八所大学每年向我组提供中国留学人员毕业名单,分别是:利物浦大学、约克大学、谢菲尔德哈雷姆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基尔大学、中央兰开夏大学、杜伦大学、桑德兰大学。以上八所大学获得学位的中国留学人员在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不需提供授权信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简化办理条件

(1)学校在向我组提供毕业生名单前会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在被询问“是否同意大学将你的有关信息与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共享”时,表示“同意”者方可被学校列入名单。教育组只为名单上的留学人员简化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在教育组尚未收到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单时,或未被学校列入毕业生名单的留学人员,请递交全部申办材料。

七、其他说明

1、教育组依据留学人员所获得的最终学历,为每位留学人员只开具一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最终学历变更后再次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退回已获得的两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教育组免费为留学人员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回邮邮资由申办人自行负担。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有三联,第一、二联交给留学人员本人,第三联由教育组存查。

八、教育组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161-7102739

每周三9:30-12:00及14:00-17:00为人工咨询时间

2、邮件咨询:huiguozm@consulateman.org


以上信息转自曼城总领馆教育组:http://www.consulateman.org/publish/portal61/tab4090/info136185.ht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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